發布日期:2021-12-24
(2021年12月11日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會費收取和使用管理,保障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會拓展服務創新發展,根據國家民政部、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和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自愿申請加入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會的會員,必須遵守本辦法,按標準交納每個年度的會費。
第三條? 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會應為會員交納的會費開具財政部監制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票據。
第二章? 會費標準
第四條? 會員交納會費的標準:
(一)正、副理事長單位,每年度交納會費2萬元;
(二)常務理事單位,每年度交納會費1萬元;
(三)理事單位,每年度交納會費7000元;
(四)會員單位,每年度交納會費5000元。
第三章? 會費標準制定與修改
第五條? 制定或修改會費標準,應當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應當有2/3以上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出席,并經出席會員或者會員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表決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第四章? 會費管理與使用
第六條? 會費的主要用途是按照協會宗旨為會員單位提供服務和日常辦公費用開支,在《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范圍內使用。
第七條? 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會秘書處需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財務規定,對會費進行嚴格管理,合理開支,節約使用。
第八條? 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會秘書處每年應向會員公布會費收支情況,定期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審查和監督。會費標準在“信用中國”網站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會費交納
第九條? 會員有交納會費的義務,應于每年3月份交納當年會費。
第十條? 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會秘書處收到會員單位交納的會費后十日內,向會員單位開具財政部監制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票據。
第十一條? 按照《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會章程》的有關規定,會員單位如果2年不交納會費,將視為自動退會,將自動失去會員資格。?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2021年12月11日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4月22日第六屆第二次會員代表表決通過《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會會費管理辦法》(中公設協[2018]5號)同時廢止。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